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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XX有限公司厂房质量检测

作者:秩名   发布时间:2021-02-24 人气:

     1、建筑物概况:

     江苏XXXX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经济开发区。本次受检房屋共9栋,分别为110kV配电室、主厂房、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综合水处理站、化水车间、上料皮带间、燃料棚和排水泵房。

     2、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为了解该批房屋当前质量状况,江苏XXXX有限公司特委托湖北同优对上述9栋房屋进行质量检测。根据房屋质量检测的相关规定,针对受检房屋的特点和实际状况,本次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复核;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房屋完损状况调查;
   (5)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6)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
   (7)房屋及构件变形情况检测;
   (8)检测结论及处理建议。
     3、 检查及分析结果
     3.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110kV配电室为一幢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建造于2015年,建筑高度为9.1m,建筑面积为307m2。房屋平面呈矩形,平面尺寸为10.5m×27.0m。房屋东西向共1跨,跨度为10.5m,南北向共4跨,主要柱距为4.5m和7.5m,混凝土柱主要截面为600mm×600mm,纵筋规格为18mm,箍筋规格为12mm,间距为100mm,混凝土梁主要截面为250mm×500mm、250mm×750mm和350mm×950mm,屋面为100mm厚钢筋混凝土现浇平屋面。该房屋作为配电室。
     主厂房主要分为汽机间、除氧燃料间和锅炉间,建造于2015年,平面呈矩形,总平面尺寸为67.55m×50.40m,总建筑面积为8090m2,建筑高度为34.75m。主厂房1-8/A-B轴区域为汽机间,为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该区域东西向共7跨,主要柱距为7.0m,南北向共4跨,主要柱距为6.5m和7.0m,现作为生产车间。主要承重构件为混凝土柱和混凝土梁,一、二层混凝土柱主要截面为500mm×1100mm,混凝土梁主要截面为300mm×700mm,该区域8轴设有H型抗风钢柱,截面为H350mm×750mm×20mm×10mm,钢柱与地基基础通过36mm的地脚螺栓连接,该轴围护墙体为彩钢板墙体,彩钢板墙体设有墙檩和拉条,汽机间屋面为彩钢瓦双向坡屋面。1-8/B-C轴区域为除氧燃料间,为一幢八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该区域东西向共7跨,主要柱距为7.0m,南北向共1跨,主要柱距12.0m,现作为生产车间和设备房使用,该区域主要承重构件为混凝土柱和混凝土梁,一至八层混凝土柱截面为600mm×1300mm,混凝土梁主要截面为250mm×650mm、300mm×700mm、450mm×850mm、500mm×800mm,该区域楼屋面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板厚100mm,屋面为平屋面。1-8/C-D轴区域为锅炉间,锅炉间1-2/C-D轴区域为一幢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8/C-D轴区域底层为架空层,二层以上为锅炉间支撑钢架,钢架主要承重构件为焊接型方钢管柱和焊接型方钢管梁,柱梁主要截面为200mm×200mm。主厂房锅炉间钢架平台与除氧燃料间设有分隔缝。
6.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通过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110kV配电室、主厂房、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综合水处理站、化水车间、上料皮带间、燃料棚和排水泵房自建成至今,一直处于安装、调试设备与装修阶段,均尚未投入使用。该批房屋自建成以来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4、检测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通过对江苏XXXX有限公司110kV配电室、主厂房、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综合水处理站、化水车间、上料皮带间、燃料棚和排水泵房的检测,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该批受检房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经济开发区,均建造于2015年。110kV配电室为一层一幢框架结构房屋,主厂房为一幢八层框架结构房屋;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综合水处理站、化水车间和排水泵房为一幢一层砖混结构房屋;上料皮带间为钢桁架房屋,化水车间(局部为二层砖混结构)和燃料棚均为一幢单层门式刚架结构房屋。
   (2)经现场检测, 110kV配电室、主厂房、主厂房汽轮机基础、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综合水处理站、化水车间、上料皮带间、燃料棚和排水泵房的主要承重构件的布置以及建筑布局等与设计图纸基本相符。
   (3)经现场检测,主厂房汽机间8轴立面、化水车间和燃料棚车间钢柱与地基基础的相连的地脚螺栓数量力学性能、规格尺寸基本满足图纸要求,燃料间与化水车间柱梁连接高强螺栓规格与力学性能基本符合图纸要求。
   (4)经现场检测,该批受检房屋自建成以来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5)现场对受检房屋主体结构及结构构件进行了外观损伤检测。经检测,该批房屋的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完好,局部墙面粉刷层龟裂、起皮、开裂、脱落和受潮,地坪局部区域开裂;主厂房汽机间屋面钢结构焊缝、锅炉间和上料皮带间焊缝外观质量基本完好,表面无气孔、夹渣、 弧坑裂纹,连接基本牢固;主厂房锅炉钢架钢柱钢梁连接处轻微锈蚀,钢柱轻微锈蚀。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受检房屋主要构件材料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110kV配电室所测混凝土柱强度推定为C35,满足图纸设计C30等级的要求、所测主厂房及汽轮机间基础混凝土柱强度推定为C35,满足图纸设计C35等级的要求,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综合水处理站、化水车间化验室和排水泵房的砖墙度推定为MU10,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砂浆强度评为M7.5,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主厂房钢架、上料皮带间、化水车间和燃料棚所测钢柱钢材强度符合Q235钢材强度要求,满足图纸设计的要求。该批受检房屋主要构件材料强度等级均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7)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结果表明:所测主厂房汽机间钢屋架、锅炉间钢架和上料皮带间全熔透焊缝未发现超标缺陷反射波显示,基本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8)现场对受检房屋的倾斜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表明,110kV配电室、主厂房、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综合水处理站、化水车间、上料皮带间、燃料棚和排水泵房所测测点倾斜率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
   (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了解主厂房汽机间与锅炉间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现场对主厂房汽机间1#和2#汽轮机基础和锅炉间的相对高差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1#汽轮机基础局部最大相对倾斜率为4.18‰,汽机间2#汽轮机基础局部最大相对倾斜率为8.21‰,1#和2#汽轮机基础的相对倾斜率较大,但未见主体结构存在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明显开裂,主要原因可能为设备基础悬挑端施工误差导致。主厂房锅炉间的相对高差测量结果表明,锅炉间最大相对倾斜率为2.48‰,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关于同类建筑基础局部倾斜的限值(3‰),未发现未见主体结构存在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明显开裂、变形现象,地基基础基本完好。
    4.2建议
    1.对房屋损伤处进行相应的修补处理;注意对结构构件的维护,现场限制使用荷载,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荷载使用,严禁超载使用。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5、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4)《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
  (6)《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7)《黑色金属硬度及强度换算值》(GB/T 1172-1999);
  (8)《金属材料 里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17394.1-2014);
  (9)《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10)《建筑结构检测技术规程》(GB 50344-2004);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1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 2011);
  (13)《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17);
  (14)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